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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世分享:工人工伤死亡后被塞进后备箱!法律道德皆难容!

2021.01.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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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工伤死亡后被塞进后备箱#

破了法律所能容忍的“底线”!


据善世获悉,近日,江苏当地知名企业金峰水泥集团员工王某某,上班期间在公司突然与家人失联,等到女儿赶到医院时却发现父亲已经离奇死去且被人装进了彩色塑料塞进了后备箱。


更为离奇的是该公司“未经家属同意,直接开车将遗体带到了殡仪馆”,并且要求死者家属“签署一份《赔偿协议书》和一份《谅解书》。


将不明原因死亡的员工遗体胡乱塞到汽车后备箱里拖来拖去也实在是有违最起码的尊重亡者的伦理道德,所谓的“谅解书”与“赔偿协议”更是某种意义上的“花钱封口”,家属和厂方多次谈判,死者女儿希望看到父亲的保单,但厂方拒绝提供,金峰水泥厂的法律顾问,特意强调社保的工伤险和商业保险跟死者无关。


目前,溧阳政府发布通报称已组成联合调查组,事故调查组责成企业涉事车间立即停产整顿,要求企业就应急处置中的不当行为向死者家属赔礼道歉,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同时对涉事企业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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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亡,社保赔付金额和商业险赔付金额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善世希望大家清楚,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给职工购买了商业保险就可以免除缴纳工伤保险的责任。


然后,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了商业保险,一旦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都应按工伤待遇支付工伤职工的相关赔偿。


最后,我们来看看,员工因工伤导致死亡能获赔偿款: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人社险中心核定2020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847180元)。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员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因工死亡员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配偶=员工本人月工资*40%。其它亲属=员工本人月工资*30%(孤寡老人或孤儿可以增加10%)


在善世看来,如果水泥厂除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外还在保险公司办理了补充工伤保险,购买的意外险是员工的一种福利待遇,是对劳动者劳动力价值的肯定,故获得意外险给付的职工仍可再向企业行使要求支付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待遇的赔偿权利。因此,员工工亡,家属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和商业保险双重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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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到最后


现实社会中,一个鲜活生命被草草扔入后备箱火化。难道工人的生命,就如此之贱吗?私企业主应认真反思,这样的企业何人敢为你效力?在此,善世希望企业家们都应反思,什么样的企业主才能称为有道德和社会责任担当的企业家!


藐视法律 ,破坏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死者在死之前到底经历了什么 ,那个时候他肯定很害怕吧 ,但愿法律能还给他公正 ,公平公正公开的审理,原法律能给死者的家人一个交代 ,但愿死者在天堂能够快乐 ,没有现实社会中的那么多虚伪和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