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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星分享:揭秘年挣过亿的“李佳琦们”背后,鲜为人知的节税办法

2020.09.03     来源:

近两年,随着短视频时代的到来,“网红主播这一职业群体越来越多的被大众所熟知,像薇娅、李佳琦、李子柒等头部网红主播的知名度、收入甚至远超过部分明星。

越来越多的明星、主持人做起直播,就在9月2日晚,山东卫视主持人李鑫辞职疑转行做直播网红就上了微博热门话题榜单。

在善世看来,直播如此“火爆”,究竟其原因还是一个钱字。

之前,善世刷抖音时,有一位腰线小主播在视频中说道,自己每天下班之后在直播间带带货轻松月入过万,比自己上班挣得还多。

据了解,2019年李佳琦大火,据说他一个人一年就能赚将近2个亿,比60%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都高。

不过,谈到收入就不得提到另一个敏感话题,那就是纳税。那么,这些高收入群体的主播们是怎样进行合法节税?

网红主播如何合法节税?

据善世了解,目前网红主播的节税方法主要分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和通过改变用工属性,采灵活用工结算方式两种。

方式一: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以工作室名义对外承接业务

通过在网上搜索李佳琦名下的公司,善世发现他成立了公司为个人独资企业,并非有限公司,而这其实就是李佳琦财务团队的一个合法节税妙招。
如今的企业,主要涉及的税种分为有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根据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所以,李佳琦以个人独资企业这种工作室对外承接业务和广告,这样他的收入就变成了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享有全部利润。

举个例子,如果李佳琦收入为400万,他以个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核定征收,最高可节税154万。

方式二:改变用工属性,采灵活用工结算方式

善世服务外包通过梳理直播平台业务关系,转变主播与直播平台的合作模式,通过合作方式的转变来进行合理合法的个税降低,帮助网红合理节税,使直播平台也能吸引更多的主播。
善世服务外包灵活用工平台流程:直播公司与灵活用工平台签服务协议,平台与主播签服务协议,企业将约定的服务费打入灵活用工平台,平台为直播公司开6%的增值税专票,平台代付给主播并为主播完个税。节税举例:王小姐是某直播公司的主播,与直播公司签劳务协议,每年直播佣金100万。

普通模式

使用善世服务外包的灵活用工节税模式

王小姐与直播平台签署劳务协议,

企业取得劳务费增值税普通发票

综合税负率高达34 %

直播平台与善世服务外包灵活用工平台签外包服务协议

灵活用工平台与王小姐签署服务协议,

企业取得6%增值税专可抵扣服务费发票

综合税负率3.43%

劳务收入扣除20%成本,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  除数为0.7,

增值税100万÷1.03×3%=2.91万
个税:100万×(1-20%)×40%-0.7万=31.3万

合计缴税:2.91万+31.3万=34.21万
综合税率:34.21%

企业支出100万,个人收入65.79万

灵活用工平台服务费:100万÷1.10×10%=9.09万

企业收入可抵扣增值税:100÷1.06×6%=5.66万

企业实际支出服务费:9.09万-5.66万=3.43万

综合税负率:3.43%

企业支出94.34万,个人收入90.91万

节税前后对比节约了:34.21-3.43万=30.78万,节省90%


灵活用工平台向直播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可抵扣,平台公司并为直播网红完个税。

以上节税原理除了适合网红直播还非常适合:高收入人群,包含企业主、高管、股东、自由职业者、高净值人群、网红、演艺体育明星、讲师、专业顾问、基金经理等。

结语

善世温馨提醒:合理避税≠偷税。合法避税是指在尊重税法、依法纳税的前提下,纳税人采取适当的手段对纳税义务的规避,减少税务上的支出。合理避税并不是逃税漏税,它是一种正常合法的活动。

善世服务外包依托考拉小业灵活用工平台,优化企业用工模式,助力企业降本增效,开启全流程灵活用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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